一、工作原则:
1、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切实尊重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学校《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药大[2022]76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依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药大〔2022〕71号),在教学条件允许和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尊重学生个性选择,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3、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操作程序。
二、工作小组:
学院将根据转专业的相关要求,成立以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等为主要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工作小组组长。
本次工作小组名单如下:丁静(组长)、胡忠喜、章梁、谢敏、周静、俞成功、林薇、柯飞、屠冰、徐妙君、孙颖。
三、学生类别及拟接收人数:
本次转专业学生类别包括:本科普通高考、专科普通高考、专科单独考试。具体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如下表:
本科 |
专科 |
专业 |
人数 |
专业 |
人数 |
A23 药品质量管理 (普通高考) |
2个 |
D2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单独考试) |
2个 |
A23 药事服务与管理 (普通高考) |
3个 |
D2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普通高考) |
1个 |
A23 企业数字化管理 (普通高考) |
15个 |
D23国际经济与贸易(健康产品) (单独考试) |
2个 |
A23应用英语 (普通高考) |
3个 |
D23药品经营与管理 (普通高考) |
11个 |
A22应用英语 (普通高考) |
2个 |
D23药品经营与管理 (单独考试) |
1个 |
D23药品质量与安全(药事管理) (普通高考) |
3个 |
D23药品质量与安全(药事管理) (单独考试) |
1个 |
四、转入资格要求
1、符合本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可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2、学生入学满一学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一)思想品质优良、学业优秀、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规定的要求;
(二)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三)单独考试学生在单独考试专业范围内申请;
(四)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投档线的,学生学习成绩须在所在专业排名前30%,同时达到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
(五)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其他要求。
3、转专业学生须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拟转入专业学院考核通过后,方可转专业。若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因学生身体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等。
4、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在校期间已经批准转过一次专业者;
(二)专科第三学期及以上、本科第五学期及以上;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五)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六)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七)专升本学生;
(八)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学生。
五、具体考核办法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2、学院组建面试小组,对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学分绩点成绩*0.7 + 面试成绩*0.3)进行排名,从高至低按照名额依次转入。
3、当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转入数时,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无特殊情况,原则上都给予转入。
4、确定转入之前学生需填写《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承诺书》。
5、转出学生按学校《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药大[2022]76号)执行。
六、公示及问题反映
转专业结果最终以学院公告栏张贴、网上文件公开的方式公示三天。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74-88839168。
附件: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承诺书
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