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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和师德师风档案

 新闻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11 08:36:1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学校相关要求,商学院从2020-2021学年起,建立师德师风承诺书和个人师德师风档案。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长期以来,商学院全体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传承文化、服务社会,为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实行教师师德师风承诺,建立教师个人师德师风档案,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师管理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举措,对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扎实推进商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和省高校党建标杆院系创建工作意义重大。

全院教职工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做出郑重承诺,每学年开学第一天签订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学院公告栏张贴,一份教职工办公桌张贴,时时警醒。

学院面向全院教职工(新招聘的教职工自入职的学年起建立师德档案)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含个人评价内容(12项)、所获奖励、违反师德师风情况、考核评议等次等内容,每学年结合教职工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并作为教职工学年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从2020-2021学年起,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绩效分配、培训锻炼、绩效分配、申报人才计划等均需审核师德师风档案,让每位教师有敬畏、守底线。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师风承诺书和师德师风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职工学年考核和绩效分配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学年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培训锻炼、申报人才计划等,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由学院统一归档保存。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工作,每学年对教师师德师风档案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拒绝填报或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师,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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